【产品技术参数】
a.精度: 温度±0.1℃+1digit 、湿度±1%RH+1digit
b.分辨率:温度±0.1,湿度1%R.H.
c.温度斜率:0.1~9.9可设定
d.具有上下限待机及警报功能
e.温湿度入力信号选择PT 100Ω×2(干球及湿球)
f.温湿度变换出力:4~20MA
g.6组P.I.D控制参数设定,P.I.D自动演算,干湿球自动校正
本公司拥有一支的研发团队,注重技术人才的培养,拥有自主的技术和多项知识产权,包括注册商标和专利信息。1.严格的质量控制:从材料选择、加工过程、性能检测到售后服务,公司都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提供高品质的产品给客户。 2.优良的服务: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目标是实现“零缺陷”的产品,让客户购买放心,使用满意。 3.市场竞争力:公司的产品远销海内外,受到产商的好评,有助于提升客户的产品质量性能,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压力试验机,又称之为万能材料试验机,主要用于仪器设备静载、拉伸、压缩、弯曲、剪切、撕裂、剥离等力学性能试验用的机械加力的试验机,用于塑料板材、管材、异型材,塑料薄膜及橡胶、电线电缆、钢材、玻纤维等材料的各种物理机械性能测试为材料开发。虽然试验机工作人员对压力试验机的使用频率不一,但不太管是在哪一种试验中,为延长设备的使用周期,生产厂家有必要对机器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管理员还需要时刻关注测试市场上的技术和发展趋势,及时更新并更新万能试验机的技术和设备,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恒温恒湿试验机在实际应用中有哪些优势和缺点?
优点:
1)的温湿度控制:能够提供高度的温湿度控制,确保试验环境稳定。2)多功能性:可模拟高温高湿、高温低湿、低温高湿等多种环境条件,适用于不同的测试需求。3)高质量的制造和设计:采用特制空调型低噪音长轴风扇电机和不锈钢多翼式叶轮,确保了设备的耐用性和性。4)的控制系统:控制仪表采用日本原装,可实行远程监控,操作更智能。5)的结构设计:如照明系统采用飞利浦套件,观测窗设计开阔,方便用户观察试验过程。漏电保护设计,确保操作。
缺点:
1)能耗较高:在维持特定温度和湿度时,尤其是低温环境下,可能需要较大的能源消耗。2)维护成本:由于其复杂的结构和控制系统,维护和修理可能需要人员,增加维护成本。3)空间限制:大型的试验机可能占用较多的空间,对于实验室空间有要求。4)价格因素:高精度和高性能的设备通常价格较高,可能不适合预算有限的用户。
总的来说,恒温恒湿试验机通过其的温湿度控制能力,为各行各业提供了的产品性能评估和质量检测手段。尽管存在一些限性,但其优势使其成为的测试设备。
试验机控制系统要求
1)一般要求:控制系统应采用闭环控制方式,应具有应力、应变、位移三种控制方式。在不同控制方式转换过程中试验机的运行应平顺,无影响试验结果的振动和过冲。应力(力)控制在可控制的应力(力)速率范围内:——对于 0.5 级试验机,应力(力)速率相对误差的大允许值为±1%,应力(力)保持相对误差的大允许值为±1%;——对于1级试验机,应力(力)速率相对误差的大允许值为±2%,应力(力)保持相对误差的大允许
值为±2%。制造者应在产品说明书或技术文件中给出试验机能够控制的应力(力)速率范围。
2)应变(变形)控制在可控制的应变(变形)速率范围内:——对于 0.5 级试验机,应变(变形)速率相对误差的大允许值为±1%,应变(变形)保持相对误差的大允许值为±1%;——对于 1 级试验机,应变(变形)速率相对误差的大允许值为±2%,应变(变形)保持相对误差的
大允许值为±2%。制造者应在产品说明书或技术文件中给出试验机能够控制的应变(变形)速率范围。
压缩试验装置
1)上、下压板的中心线应与机架的中心线重合。压板的球面支承应配合良好、活动自如。2) 压板的工作表面应光滑、平整,表面粗糙度参数 Ra 的大允许值为 0.80µm。3)压板的洛氏硬度不应低于 55HRC。4)下压板的工作面上应清晰地刻有试样定位用的不同直径的同心圆刻线或互成 90º角的刻线,刻线的深度和宽度以便于观察且不影响试验结果为宜。
弯曲试验装置
1)弯曲压头与两个弯曲支座之间应平行,弯曲压头与两支承的洛氏硬度不应低于 50 HRC。2)两个弯曲支座的高度应一致。3)弯曲试验装置上标尺的零位线应与加力轴线重合。
移动横梁
1)移动横梁的水平度应在 0.2/1 000 以内。移动横梁在工作行程内移动时应平稳。2) 移动横梁的移动速度宜在 0.005mm/min~1000mm/min 范围以内。在零试验力条件下,横梁移动速度与设定速度标称值相对误差应符合表±0.5-1 的规定。
3)横梁移动速度与允许施加的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对于试验机大容量不大于 5kN 的试验机,在横梁的移动速度下应能施加试验机的大力值;
b) 对于试验机大容量大于 5kN 的试验机:
1. 移动速度不大于 50mm/min 时,应能施加试验机的大力值;2. 移动速度大于 50mm/min 时,能够施加的试验力不应小于试验机大力的 25%。